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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一女子为报复邻居 砍下其7岁女儿头颅


【新华网@泯灭人性 包头一妇人图报复砍下7岁邻女头】包头市近日发生一起残害儿童案:一名在家中看电视的7岁女孩被邻居砍下头颅杀害。犯罪嫌疑人任永梅称她的丈夫与受害人父母为老乡,很长一段时间里,她癔想认为受害人父亲张某某经常欺负她的丈夫张某和其10岁的儿子,于是对受害人进行“报复”。




原标题:包头:7岁女孩惨死邻居手身首分离

中国经济网


曾臆想丈夫要把孩子带走,持斧砍伤丈夫。嫌疑人认为女童一家要害她


8月25日,包头市青山区发生一起命案,7岁女孩小萌(化名)惨死于邻居任某手下,身首分离。是什么原因让嫌疑人痛下狠手,将一个孩子残忍杀害?8月27日,记者来到案发现场了解事情的始末。


事发院落大门紧锁


8月27日清晨,小雨飘零。几经辗转,记者终于找到小萌的家紧邻110国道南赵家店一个坐北朝南院门朝向西的冷清院落。通过大门锁洞,记者看到院内有三间正房,两间南房,西侧与中间的一间正房门敞开着,院子及窗台上零落地放着水桶、铝盆、铁架等杂物,还有一个彩色的玩具恐龙夹杂其中。有村民走过来,绕过铁门,“院子里就住着两户人家,东户是小萌的家,西户是任某家,现在也不敢走近看。”


靠近铁门的地上,留有法医勘查现场的一只医用手套。对面的一扇朱红的铁门同样紧锁着,铁质门梁上已被住户箍上红绳辟邪。一条由南向北的土路经过张家,一直延伸至110国道。


小萌的妈妈像疯了似的


事发当日,绰号“唐老鸭”的个体司机李海军闻讯赶来报了警。


李海军告诉记者,当时,小萌的妈妈葛峰像疯了似的,大声喊叫着、跳跃着,从家门口一直跑到110国道上,然后又疯了似的跳跃着跑下坡,反复在这截100多米长的土路上失控地哭嚎、喊叫。当时正在打扑克的李海军,直到葛峰第二次往返,才意识到出了大事儿。随后,他看到葛峰抓住一位30多岁的女人,断断续续哭喊着:“我闺女死了……让人杀死了……头泡在地上血里……”


李海军报了警。


直到被警察带走做笔录,他才想起,小萌的爸爸和嫌疑人任某的丈夫都是开车的,偶尔和他们一起,在路边等活,小萌的爸爸开着一辆客货车,嫌疑人任某的丈夫开着一辆农用车。


小萌当天休息在家


邻居崔女士介绍,她和小萌妈妈葛峰平时相处很好,也多有走动,有时会结伴去集市或者教堂。“小萌是个特别聪明的孩子,在青山区一家幼儿园上学前班,刚刚开学十几天,平时早上送晚上接。小萌妈妈在包百超市文化路店上班,要是遇孩子休息她上班,就把孩子锁在屋里。事发当天是星期天,小萌休息,小萌妈妈是下午班。当天,小萌妈妈来我家还说,刚给孩子洗了澡,自己在家看动画片。”


提到小萌,崔女士很难受。崔女士说:“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做午饭前我去商店买鸡蛋,老板说小萌的妈妈在街上疯狂地跑跳。我赶过去一看,小萌妈妈冲上来握住我的胳膊,我当时也吓懵了。随后,她说孩子被杀了。她手里拿着手机,手在颤抖,询问怎么报警。随后有人帮她报了警,看到她瘫软的样子,我一直陪着她等着警察到来。”


崔女士还告诉记者,小萌妈妈与邻居任某看上去没有矛盾,小萌妈妈性格大大咧咧,有时买了牛奶,还分给任某的儿子喝。


嫌疑人供述作案经过


据了解,25日10时30分,葛峰为女儿洗澡后离开,小萌在床上看电视。约11时45分,葛峰回到家中,发现女儿遇害。


“孩子光着屁股,身体在床上,脑袋在地上的血水中泡着,血水中还有半截红薯。”出警民警说。


26日中午,警方带着任某指认现场。


据任某自述,她“看见”自己的丈夫与葛峰“睡”在一起,同时认为小萌一家要害她。于是在案发前几天买了刀,当天等葛峰出门后,她进入小萌家将小萌杀害。杀人后,任某揣了1000元现金,拉上正在写作业的儿子逃离出租屋。


后经民警了解,任某的丈夫张秀宏与葛峰关系正常,两家关系和睦。


案发后,张秀宏告诉警方,孩子3岁时,一天半夜,任某趁他熟睡时用斧子将他砍伤。事后,任某称臆想到张秀宏不让她带孩子,要把孩子带走,于是持斧砍伤了张秀宏。


房东没听说两家有矛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嫌疑人有一个10岁的上三年级的男孩,平时还和小萌一起玩。


据房东王文义介绍,两家都是3年前搬来的。任某的丈夫张秀宏和小萌的父亲张永忠都是特别老实的人,房租每家每个月100元。平时也没听说他们两家有矛盾,只是听说张秀宏的妻子任某神经兮兮的,但平时见她买菜还讨价还价。


案发附近的一家超市的老板也称,平时两家人都来她家买东西,小萌特别可爱,任某买东西总是挑三拣四,但没觉得她有什么不对。


家属希望警方严惩凶手


记者了解到,案发后两家人都离开了出租屋。记者拨通了小萌的爸爸张永忠的电话,电话里,张永忠有气无力地告诉记者,事发后,孩子的妈妈就病倒了,现在他们住在亲戚家。


张永忠称,两家平时也没矛盾,要是有矛盾自家早搬走了,也不会等着出事,希望警方严惩凶手。


在百度包头贴吧,记者看到一个“为妹妹祈福,愿天堂路一路走好”的帖子:7岁,最天真的年纪,7岁,是最可爱的时候。可你却这么走了,再也回不来了。(来源:内蒙古晨报 实习记者常淑芬) 

神经病犯法就应该和正常人一样受刑。真心觉得这种人应该待在精神病院里,别出来祸害人了。
为啥中国不能民间拥有枪支?
因为这种莫名其妙杀人的人实在太多了

外国人枪杀案这些的,一般报复的对象都是仇人之类的,而且是抱着同归于尽的心态,还算是冤有头债有主
中国这边是动不动就袭击幼儿。真是欺软怕硬,是想着杀完了还能跑吧。
精神病杀人也该枪毙。
精神病杀人也该枪毙。
这太可怕了,也太野蛮了,砍断头颅得多大的臂力啊,而且血会喷出啦,不敢想象
这些精神有障碍的人成了社会的不定时炸弹~
精神病可以治疗近痊愈。国家应该加大投入,建立更多更好的医院,就医者免费。
精神病不应该是从轻判决的理由!!精神病(特别是杀人案的)应与普通人平等判决,如果从轻判决,他过不了几年又会危害社会!觉得故意杀人案不应该判凶手无期,因为他通过减刑出来了,再次犯案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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