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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闻人生] 十月新规|发帖、回复、留言、弹幕、表情,都必须实名认证 [打印本页]

作者: agreel    时间: 2017-9-30 04:48     标题: 十月新规|发帖、回复、留言、弹幕、表情,都必须实名认证

本帖最后由 agreel 于 2017-9-30 07:35 编辑

作为中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就此开启“民法典时代”。

总则共206条,被称为“民事权利的百科全书”,将影响每个中国人的生活。“我们很多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用到刑法或者其他专门法律,但是每个人的衣食住行、经济活动都离不开民法。”全国人大新闻发言人傅莹曾如此评价《民法总则》的意义。

10月1日国庆节,还有一部重要法律实施:《国歌法》。根据该法规定,国歌的播放场所有讲究,奏唱不能歪曲,歌词、曲谱不能篡改,否则将面临处罚。

而在网络世界,于10月1日起实施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不论发帖、回复、留言,哪怕是发弹幕、表情和标点符号,均要求实名认证。对于普通网民来说,对个人言论负责的意识需要加强。




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起步年龄降至8周岁

民法总则的内容不仅贯穿人的一生,还延展到人的生前死后。

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这意味着,权利从妈妈的肚子里就开始拥有。

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这是民法总则的变化之一。此前,民法通则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总则实施后,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可以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等相适应的行为,比如自行购买铅笔、本子以及其他小额日常用品等,并承担其行为带来的后果。但其行为一旦超出与自己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范围,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比如,花费数额明显过大、支出购买非常规生活用品以及进行商事等行为。





2 “好人法”条款鼓励见义勇为

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一条款被称为“好人法”。它直面当前的社会问题,在立法讨论时,就备受关注。

近年来,因诚信缺失和保障不力,不敢见义勇为、不敢做好人困扰着人们。倒地的老人你敢不敢扶?民法总则在立法过程中,表明了立场。

为鼓励与保护见义勇为行为,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三审稿新增规定: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除有重大过失外,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引发了热烈讨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许振超曾建议删去“除有重大过失外”这一表达。他认为,应当让老百姓知道见义勇为是可以义无反顾去做的事情,而不是这件事做了还得担心要承担什么责任。

从2016年12月到2017年3月,民法总则(草案)第184条经历了3次修改。3月14日下午,表决稿删除了前几次审议稿中的“重大过失”字样,仅规定“因自愿实施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意味着,民法总则草案中见义勇为这一“好人法”条款,不再区分是否构成“重大过失”,只要是见义勇为一律不担责。





3 国歌不能乱唱:歪唱国歌小心被拘留

10月1日国庆节,《国歌法》同时实施。

一个月前的9月1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国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对于每一个中国人来说,这是一个常识。然而,国歌是不是可以不分场合,随便乱唱?只有16个条款的《国歌法》的出台,便是为了保证国歌奏唱、使用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国歌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开幕、闭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会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会议的开幕、闭幕等场合,应当奏唱国歌。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

为体现国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国歌法规定,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

在法律责任方面,国歌法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未实名认证,不能跟帖了

8月25日,国家网信办公布《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要求,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用户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并对版块发起者和管理者实施真实身份信息备案、定期核验等。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信息发布服务。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则规定,不论发帖、回复、留言,哪怕是发弹幕、表情和标点符号,统统要求实名认证。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这被认为是治理网络水军的“终极大招”。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曾表示,跟帖评论服务已成为各类传播平台的“标配”,是广大网民互动交流、表达意见、舆论监督的重要方式,但同时也出现了传播网络谣言、散布污言秽语、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等不良现象,扰乱信息传播秩序,破坏网络舆论生态,需要依法加强治理,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这针对的是用户公开发布的信息,而不是个人通信信息,不会损害个人隐私;要求处置的是违法信息,也不存在妨碍言论自由问题。

对于普通网民来说,则需加强对个人言论负责的意识。
作者: schwimmengool    时间: 2017-9-30 07:28

丫丫网上也要求实名认证吗
作者: 薰地飞扬    时间: 2017-9-30 10:28

是啊
这里也要求认证了吗?
作者: 小禾瑜    时间: 2017-9-30 15:55

丫丫的服务器不是在国外吗?应该不用吧?
作者: zhumama    时间: 2017-10-1 04:19

任何事、物都是双面刃啊……
作者: chinayard    时间: 2017-10-1 04:34

有好有坏 端看怎么用了
作者: NILL    时间: 2017-10-1 11:31

的确, 好坏都有, 从那一个角度看待它。
反正"行的正 座的安", 怕啥? 。
作者: 蜜蜜糖糖    时间: 2017-10-3 11:27

服务器没在国内的,应该还好吧,应该不要。
作者: 月之影海之角    时间: 2017-10-17 08:23

平时没注意,都不知道要实名制了。丫丫是不是要实行实名制啊
作者: 秂忢空    时间: 2017-10-17 10:12

本帖最后由 秂忢空 于 2017-10-17 09:13 编辑

回复 9# 月之影海之角

YYB 是北美网站,目前不需要实名发/跟帖。墙内不需要翻墙软件(涉嫌违法犯罪)就可以上(别问为什么,感恩吧,如果你觉得有必要透口气, 或猎奇)。因此,后台做了大量'减刺', ‘卫生’,如此, 引起牛二级别五毛不满,五毛这种150年前就用过义和团策略,在中国时下大环境下,可谓食髓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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