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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酒后欲强暴14岁女儿 被妻子用菜刀砍死 其妻被抓 [打印本页]

作者: 暮色破晓    时间: 2011-8-17 04:35     标题: 男子酒后欲强暴14岁女儿 被妻子用菜刀砍死 其妻被抓

禽兽父亲酒后欲强奸14岁女儿,妻子20多刀将其砍死。日前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对该女子其提起公诉。但律师认为这是正当防卫。

  今年2月23日晚11时许,云南省禄劝县35岁的袁芬与其丈夫张国、14岁的女儿张丽、2岁多的女儿张芳在卧室睡觉。张国要大女儿睡到自己边上,张丽不肯,张国竟强行逼迫。袁芬连忙让张丽来自己和小女儿中间睡。但张国逼妻子和大女儿脱去裤子光着身子站起来给他看。之后,张国关掉电灯和妻子发生性行为,事后又强行要与大女儿发生性行为。张丽强烈挣扎、反抗。妻子袁芬随即拿来菜刀,砍了张国头部一刀,因为担心砍到女儿,就打开了灯,又砍了张国头部、腰部多刀。之后袁芬光着身子离开卧室,但回头看见张国滚到床下,她又提起放在卧室的铁铲进去击打张国的颈部等。

  随后,她光着身子带着两女儿逃至隔壁婆婆家(公公婆婆不在),并反锁上门。

  事件发生后,民警发现张国身上一共有20多刀。经鉴定,张国系颅脑损伤并失血性休克死亡。禄劝县检察院认为,张国欲强奸女儿,袁芬用菜刀袭击他构成防卫行为,但是张被砍了一刀后已经停止了强奸行为,袁芬继续用菜刀砍,致其死亡,应认定为“防卫过当”。

  据悉,该案将于近期在禄劝法院开庭。袁芬的辩护律师表示,据证据显示,张国的精神没问题,不过天天酗酒,案发当天,据说其喝了一公斤白酒。他们将为袁芬做无罪辩护。
视频地址:http://v.ifeng.com/news/society/201107/24e30969-1b53-4129-a6a4-45a6c7249a7f.shtml
作者: cckk3344    时间: 2011-8-17 04:39

法律应该网开一面,更人性点
作者: 1234567small    时间: 2011-8-17 04:45

禽兽不如!!!!!!!!!
活该!!!
作者: whdxwd1    时间: 2011-8-17 04:49

应该算防卫过当吧
作者: abc275560889    时间: 2011-8-17 05:06

这还算父亲吗?禽兽不如啊
作者: rociel615    时间: 2011-8-17 05:15

如果判妻子有罪,那难免会觉得法律太理性了,没点人性
作者: 须臾    时间: 2011-8-17 05:25

禽兽啊  亲生女儿也下的去手
作者: 流心花    时间: 2011-8-17 05:27

若過這種「理性」的法律處理在貪官身上, 多么好阿
作者: 蓝岚澜    时间: 2011-8-17 05:39

唉,这样的人不死何为啊?!
作者: kolynn    时间: 2011-8-17 05:41

死有余辜
作者: 欣豫    时间: 2011-8-17 05:51

應該是吧.....太夸張啦.
作者: 唯心    时间: 2011-8-17 05:54

確實是有些防衛過當了
這很難判了
作者: youranqqhao    时间: 2011-8-17 06:01

畜生 活该像这样的人 就该下地狱 恩
作者: zqnjoy    时间: 2011-8-17 06:12

变态啊
希望张丽不会有心理阴影吧
作者: feng919004    时间: 2011-8-17 06:14

这是人吗?我倒不觉得妻子防卫过当。象这样的男人,今天没得逞,难免以后不挖空心思再侵犯女儿。
作者: agreel    时间: 2011-8-17 06:21

死的好啊!!杀的好
作者: 2008080808    时间: 2011-8-17 06:48

砍死活该  怎么有这么多畜生
作者: 衔烛    时间: 2011-8-17 07:39

平时那个男的应该也有类似的想法,经常实施家暴,死有余辜
作者: 天天愛雲    时间: 2011-8-17 07:45

本帖最后由 天天愛雲 于 2011-8-17 07:46 编辑

刚刚去看了一下新闻视频,这男人在2001年就被叛了强奸罪判刑9年,2006年被释放,被释放之后似乎几次对女儿有侵犯行为,只是一直没爆发出来。(我在想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是代表之前侵犯都不成功?还是指他的行为尚未被人知道?)
总之这样的人真是活的太渣渣了!
不!这根本就是渣渣中渣渣!垃圾中的垃圾!还是不可回收的那种!!!
这世界上真的什么人都有,我说呀,你为什么还去和别人结婚,毁了那女人的一生,毁了一个还不够,还要毁了自己的女生!!真是够了!既然不会当人就不要活着危害别人不会呀?像这种败类真是死有馀辜
作者: 不放过弃坑的    时间: 2011-8-17 07:56

第一刀应该先把男人给阉了,那就永决后患了
作者: 小向光    时间: 2011-8-17 08:13

这种人就该死,禽兽不如。如果只是受伤的话,以后怎么办。被这种人黏上,甩都甩不掉,倒霉一辈子
作者: asuka651495007    时间: 2011-8-18 04:44

什么防卫过当?我不这样想,难道一定要坏人站起来,和女人打一下,女人才能还一下。男人不出手,女人就不能还手?然后,两人就你一下,我一下的打,这才是正当防卫?
作者: lynn6426    时间: 2011-8-18 04:55

每當這時候
就很期望恐怖份子把這些人給炸了
貪官一起死最好(沒用的也一起死好了
作者: jjwxc    时间: 2011-8-18 19:33

张被砍了一刀后已经停止了强奸行为

怎么能判断是不是暂时性的?如果只是暂时的,等他缓过劲来反扑,母女俩面对一个醉酒又受伤后暴怒的人会是什么结果?
作者: ysy1002    时间: 2011-8-19 18:58

老婆开灯后应该剁掉犯罪工具,这样不会被判防卫过当,但是伤害力又足够。再说,面对强奸 抢劫,反抗致人死亡的,不算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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