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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43万存款被行长挪用银行拒赔

本帖最后由 zyywt2118947 于 2023-3-22 06:14 编辑

@深蓝财经
https://weibo.com/1961718870/MygtgDPYP

【#243万元存款被挪用当事人发声#:“我都快80岁了我还能活几年”“求求银行 尽快把钱还给我们”】#243万存款被行长挪用银行拒赔# 3月20日,据媒体报道,“243万存款被原行长挪用银行拒赔”事件当事人发视频回应,自称快80岁了,老伴已经去世,还捆了一身外债,希望银行可以把钱尽快还给他们。据悉,南京市民李某为帮在邮储银行(邮局)担任“支局局长”的朋友时某完成存款任务,先后将243万交给时某代存,时某把这笔钱私吞,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存款证明并加盖了“南京江宁岔路口邮政储蓄”的印章后交给李某。时某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刑并退赔银行资金。但,时某判刑后,储户李某依然拿不到自己的243万存款,只好起诉银行追讨,一审胜诉。邮储银行不服上诉。2022年5月,南京中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民事裁定书》。之后,江宁区法院召开了几次庭前会议、调解和开庭,邮储江宁支行不愿意承担先行赔偿责任,银行辩称,当事人李某没有及时“查询”从时某那里拿到的虚假存款凭证,没有尽到审慎注意义务。

视频:https://weibo.com/1961718870/MygtgDPYP





@老板联播
https://weibo.com/5994003317/MyoZgFIsr
【#南京邮政回应243万存款被挪用#:案件正在重审,将严格执行判决】3月21日晚间,南京邮政发布声明称,近日,公司关注到媒体关于江宁区岔路口营业所资金纠纷诉讼案件的相关报道。鉴于该案复杂、存在一些疑点,我方已提起上诉,现法院已发回重审。目前案件正在重审中,还不便向社会公布更多细节。南京邮政表示,“请广大公众相信,我们一定尊法、守法。待案件终审判决后,我们将严格执行法院判决。”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储户李先生等三人的243万元存款,被南京市江宁邮政局岔路口支局原局长时岱宁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因时岱宁无履行赔付义务能力,在时岱宁被逮捕并判刑后,受害人李先生等三人要求赔偿被拒。随后,李先生等人将邮政南京江宁分公司起诉至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李先生一审胜诉后,南京中院在二审时作出了发回重审的判定。




@头条新闻
https://weibo.com/1618051664/MxAf4BpEc?refer_flag=1001030103_

【 #银行回应行长挪用储户243万#:储户没有查询,应自行担责】#243万存款被行长挪用银行拒赔# 据@上游新闻 报道:南京李先生介绍,2008年,为帮时任南京江宁邮政局岔路口支局局长(后改为邮储江宁支行)时某宁完成储蓄任务,李先生一家分别使用3个身份证在其银行存入了135万元。在之后的10年时间里,为了帮时某宁完成储蓄任务,135万元储蓄款每年会连同当年利息一起再存入邮储江宁支行。#南京一行长挪用储户243万银行拒赔#

2008年开户后,3本存折共计存入135万元,之后每年12月至次年3月间,都有本金及利息的支取再存入信息。到2018年12月,3本存折余额共计243万多元。而当家里要用钱时,才发现钱取不出来了。报警后发现,除第一笔存款信息是真实的外,存折上其他存取记录都是假的。

南京江宁区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2008年至2018年间,时某宁在邮储江宁支行工作期间,制作假的存折交易流水,先后多次挪用客户存款2430109元。因犯挪用资金罪,时某宁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责令其退赔被害单位邮储江宁支行2430109元。

刑事官司判了,但钱还是要不回来。李先生一家将邮储江宁支行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作出邮储江宁支行返还储户存款的判决。因不服判决,邮储江宁支行提出上诉。支行认为银行与涉案储户之间不构成储蓄合同关系,系委托时某宁处理,且长期不查询不符合常理。原告在处理自身存款中,也没有尽到审慎注意义务。

2022年5月,南京中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民事裁定书》。“之后,江宁区法院召开了几次庭前会议、调解和开庭,邮储江宁支行不愿意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一直拖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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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

銀行對存戶能不能有點保障呀...
相思相見遠,一夢共華年。
每隻汪星人都有颗二货的心……
喵星人是傲娇代表作……这得取决于是M还是S……
国内一直是这样,出事都是银行员工的个人责任,银行概不负责。问题是这样员工不是银行员工吗?不是因为工作便利才能盗取储户的钱吗?

北京的一些银行都储户几千万都没了,也没人负责啊
说句老实话,这个事银行只承担部分责任吧。因为存折只有第一笔记录是入了银行系统的帐,其他存取记录都是假的,跟银行真的没啥关系吧。

就好像以前有个男的骗婚,他自己去银行存了一笔钱,拿到真存折,然后自己往上打印了一溜的存款记录,最后跟女方说自己有几千万存款。后来女方跟他结婚了,某天去银行取钱取不了,事情才暴露的。你说这个事银行难道要赔钱吗?当然不赔,因为是男方自己伪造存折存款。

本案虽然伪造存款记录的,是银行员工,但是银行方面没入账没收到钱。所以,不是银行挪用了储户的存款,而是银行员工骗取了储户存款,属于他个人犯罪行为。有人可能说,如果他不是银行员工,压根不会办到吧?但那也只能说明他欺骗性好,银行没有引导员工做这种事,主观无责。。。储户十年来不查询自己账户,也有部分管理不当的责任。
我在追的文:这次换你来爱我;敛财人生;大医凌然;幻想农场;我爱种田;玩宋;超级男神;克斯玛帝国;回档1988;奇幻异典;我在豪门养熊猫;女配不掺和;我还只是个孩子啊;古董下山
储户就是一直拿存折去查,所以才放心的。而且储户是vip,所以每次不需要排队去柜台,而是经理直接拿去办理。所以就是银行内部人员问题。另外,每次打印,那是银行机器吧,存钱进去,取钱,100多万,不需要客户本人到场,不需要取钱单据签名?不需要输入密码?
对于那些不管对错,永远为政府洗地的人,我相信业力的回力镖一定会落到他的(她的)头上。李克强前几天发表最后的演讲时也说了:人在做天在看。我也相信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鲜花鸡蛋赠送记录

说句老实话,这个事银行只承担部分责任吧。因为存折只有第一笔记录是入了银行系统的帐,其他存取记录都是假 ...
nmaverick 发表于 2023-3-17 13:21

确实。
还有一个关键点是储户和被告是认识的,是为了给被告冲业绩……
话说有这么多钱还不开网银么?伪造存折容易,网银手机银行造假可就难了……
这个案件曾经在日本拍过电影。就是银行员工搞人性化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人居家服务,每次都是员工上门取钱,老人不去银行,之后员工送回打印好的存折。其实钱被私吞,银行一直没入账。

这个问题,挪用公款的前提是,公款,而如果钱没有入银行户头,不属于银行公款,只能说是偷窃或者诈骗。
我在追的文:这次换你来爱我;敛财人生;大医凌然;幻想农场;我爱种田;玩宋;超级男神;克斯玛帝国;回档1988;奇幻异典;我在豪门养熊猫;女配不掺和;我还只是个孩子啊;古董下山
日本的这些事件金额巨大的都被判刑了。而且银行也都赔偿了顾客。
本帖最后由 nana77 于 2023-3-20 20:50 编辑

据我所知唯一一个没有判刑被银行开除了事的是因为他据为己有的客户的存款1650万日元,他自己拿出钱来赔给客户了,所以银行最后是通报给了警察局,但没有起诉他,只是开除了。
据说日本是平均10年左右会发生一起这样的案件。
说句老实话,这个事银行只承担部分责任吧。因为存折只有第一笔记录是入了银行系统的帐,其他存取记录都是假 ...
nmaverick 发表于 2023-3-18 01:21


确实,这个事感觉就是诈骗啊,只不过诈骗犯是真的银行职员,不是冒充的,银行只有部分责任
本帖最后由 小林畄笠 于 2023-3-22 06:27 编辑

洗地也害眼吗?原文不是说除第一次存钱是真实的,其余都是伪造的。只要第一次是真正把钱交给银行,银行就该全责。

难道你把钱借给别人,还是亲手交的,十年后这个人说他转身就被抢劫了,借你的钱他不用还了,你活该倒霉吗?
本帖最后由 小辉辉 于 2023-3-22 07:37 编辑

某银行的奇葩逻辑
原创 公民于平 鱼眼观察 2023-03-17 11:36 发表于江苏
早上看到一则储户存款被骗的新闻,忍不住想吐槽一下。

事情的苦主是南京李先生,2008年时,为帮时任南京江宁邮政局岔路口支局局长(后改为邮储江宁支行)时某宁完成揽储任务,李先生一家分别使用3个身份证在其银行存入了135万元。在之后的10年时间里,为了帮时某宁继续完成任务,135万元储蓄款每年会连同当年利息一起再存入邮储江宁支行。

到2018年12月,3本存折余额共计243万多元。而当李先生家里要用钱时,突然发现存折里的钱都取不出来了。报警后发现,除第一笔存款信息是真实的外,存折上其他存取记录都是假的,这一切都是时某宁精心策划的骗局。时某宁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判2年3个月。

刑事官司判了,但李先生的钱还是要不回来,李先生一家将邮储江宁支行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邮储江宁支行返还储户存款。邮储江宁支行随后提出上诉,该行认为,银行与涉案储户之间不构成储蓄合同关系,系委托时某宁处理,且长期不查询不符合常理。原告在处理自身存款中,也没有尽到审慎注意义务。

2022年5月,南京中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民事裁定书》。此后,江宁区法院召开了几次庭前会议、调解和开庭,邮储江宁支行不愿意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一直拖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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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简直亏大发了,2008年的135万,那妥妥是一笔巨款啊,如果当时拿来买房,李先生的这笔资产少说要翻个四五倍。然而,李先生选择了最安全的银行存款,结果落得个分文不留,真是太没天理了。

邮储江宁支行现在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不过,但凡有点常识的人,都会发现银行的辩解实在是底气不足。

邮储江宁支行的辩解理由之一,是他们与李先生一家不构成储蓄合同关系,所有的锅应当由时某宁一人来背。然而,时某宁之所以能把李先生家的存款骗到手,不正是利用他在银行的职务便利吗?

李先生之所以敢把巨款给时某宁处置,看重的正是时某宁的局长身份。而时某宁之所以能够天衣无缝伪造存折和流水,利用的也是在银行做领导,掌握着银行权力和资源。

此事暴露出银行在管理和流程上的诸多漏洞,并因此给储户造成损失,银行怎么能摆脱干系?

再说了,时某宁是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刑,而所谓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换言之,法院的这一判决,认定时某宁挪用的钱,其实是银行的钱,即李先生在银行里的存款。而邮储江宁支行称“与李先生一家不构成储蓄合同关系”,与该判决显然是冲突的。

邮储江宁支行的辩解理由之二,是李先生没尽到审慎注意义务,对于自己的存款“长期不查询不符合常理”。这个逻辑更加奇葩。

我们储户把钱存银行,居然还要吃饱撑了,经常查查账目对不对,否则,哪天没了,责任还是我们自己的?

银行如此不靠谱,不可信赖,那还能叫银行吗?

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变成了银行的任性,说什么客户没尽到审慎义务,不查询不符常理,怎么不不说说你们在行长选任和管理上的不负责和不慎重呢!

这就和储户在银行取到假币,银行却狡辩“离柜概不负责”一样。而一旦银行不小心错给了储户的钱,却追着储户索要,所谓“离柜概不负责”,早就被银行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显然,中国的某些银行,管理上水平不咋地,服务质量让人摇头,但甩锅水平却是一流。

而法律往往成为这些银行的后盾——李先生赢了一审,却败了二审,拖到现在还没拿到一分钱,就是一个明证。

想想看,还是那位前邮政局长时某宁最幸运,他卷走李先生一家243万存款,结果只被判了两年,这笔买卖真是太划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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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吐槽:天天新闻硅谷银行怎么了,和大洋对岸老百姓有个毛线关系?倒不倒闭只要钱不损失就行,不倒闭耍流氓就是好了不成?
北美枪侠警探,诡道修仙,贫道应个劫,洪荒之石矶,长生太监,九品仙路,巨虫尸巫,
先不说判决合理不合理,据当地人说,这个人是个知名的老赖,害了当地很多人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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